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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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时侠联检察长对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于近期对各办案部门的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梳理,深入查找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对发现的文书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五类情形的问题,逐案通报到人,并明确责任时限,要求办案人及时整改。通过以案促改,努力推动案件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案件信息公开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开放、动态、阳光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提出五项措施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能力。切实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来认识,贯彻“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作为集中教育整顿的必学内容予以安排,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再学习,促使大家进一步掌握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达到以学促改、增强能力的目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秉承“谁办案谁公开”原则,员额检察官严格按照规定制作文书,努力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传好案件信息公开接力赛的第一棒,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经得起检验。综合业务部坚持设立专人专岗,主任亲自审核待公开法律文书,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有依规不能或者不宜公开的案件情形时,及时向办案部门提出,退回不予公开,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审核拟公开的法律文书是否对涉及当事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等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和技术处理。综合业务部内勤负责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的导入、导出、发布工作。通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努力使案件信息公开真正达到规范、及时的标准。

(三)健全机制,督促公开。首先,进一步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流程监控范围,依托升级版流程监控子系统中的案件公开监控,扎实开展网上巡查和统计核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完整。要严格检查案卡填录正确与否,强化案卡填录规范化,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形视情节轻重,通过口头通知、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监督,并列为通报内容,形成每日必审、一月一通报制度。同时要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年底业务考核和评先选优的依据。其次,健全台账制度,完善外来文书接收台账,对文书类型、承办人、判决生效时间、公开时间等内容分类登记,扫描上传,为督促承办人及时公开法律文书提供支撑。
(四)严格审核,确保质效。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对案件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内容等进行审查及评估。对审查认为公开后有激化案件当事人矛盾或造成负面舆情可能性的,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评估及论证,决定是否公开,以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严谨、规范、准确,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好。


(五)丰富载体,加强宣传。要通过各类报刊、微博、微信、印制宣传小册等方式加强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要切实用好12309中国检察网,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多渠道为律师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和预约阅卷服务,广泛提升社会认知度,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通过良好的执法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树立检察机关良好执法形象。